为助力国家青年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努力培养更多的未来纺织科技领军人才,按照《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细则》(科协办发学字〔2017〕1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中国纺织工程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有关要求,中国纺织工程学会启动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021—2023年度项目(第七届)申报及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是中国科协2015年设立的扶持优秀青年人才成长的全国人才培养项目。其中,中国科协选拔资助200名(简称A类项目);各学会按照《实施细则》相关要求,通过自筹资金的方式选拔资助100~200名(简称B类项目,除经费自筹外,其他待遇同A类)。资助培养时间均为连续三年,每年资助科研经费为15万元人民币,被托举人均由中国科协统一管理,颁发证书。中国纺织工程学会自2016年至今,从中国科协已申请到6个A类、6个B类项目名额。
申报者(含 A 类和 B 类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1.32 岁以下(1989 年 6 月 30 日以后出生),中国籍。在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科技型企业等单位工作(学习)的一线科技工作者。女性年龄可适当放宽 1 岁,但要报经中国科协评审领导小组同意。
2.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2 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
3.中国纺织工程学会会员(如还不是会员的,需先申请加入我会会员,会员部咨询电话 010-65017755)。
4.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学风及道德素养;在纺织领域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有重要发明或发现者优先。
1.申报:各专业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及省级纺织工程学会可推荐不超过 6 名青年人才(含 A 类和 B 类项目)参加申报及选拔工作。申请单位填写“单位申报清单”(附件 2),并统一组织被推荐人填写《“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申报书》(附件3)和附件证明材料,以及“同行学术专家推荐表”(附件 4)。申报 B 类项目需先与我会签订联合培养协议,否则不能申报,详情可咨询学会学术处。本项目不接受个人申报;不可同时通过多渠道向中国科协申报,后期一旦发现视为无效申报。
2.评审:中国纺织工程学会将成立遴选工作小组和专家评议工作组,对申报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进入初评,初评优秀的进入终评。依据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申请到的A、B类项目名额,按终评结果公示最终入选A类和B类项目建议名单,参加中国科协的评选,胜出者入选第七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
3.实施:按照中国科协和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相关规定,实施并严格管理项目,连续三年对每名被托举人给予扶持。
4.其他:参加过中国纺织工程学会往届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进入最后答辩环节且年龄符合本年度要求的申报人可直接进入终评,不占用所在单位本年度推荐指标,但需重新填写申报书。
3.“同行学术专家推荐表”3 份(需有 3 名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每人 1 份,其中至少 2 位同行专家与被托举人具有相同研究领域且有 1 人为托举责任导师);
4.附件证明材料:学历及学位证书;重要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重要论文首页(限 5 篇);研究项目鉴定证书、技术应用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有价值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