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纺大职改〔2021〕5号
校内各单位:
为深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制度改革,落实高校评审自主权,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才环境,形成按能力上岗、按贡献取酬的人才评价导向,培养和造就更多的“真学者、好老师”,不断提高科研服务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意见》、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21〕45号)、《湖北省2021年职称工作要点》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科技工作的意见》(武纺大科〔2018〕5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中开设绿色通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我校教学、科研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等有损师德行为的教师不得申报。
2.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中项目应为主持人(不含获批后撤项的项目),论文为排序第一的第一作者和第一通讯作者。
3.申报人员须满足《关于印发<武汉纺织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修订)>的通知》(武纺大职改〔2016〕2号)中规定的教学条件等,同时符合《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中第六条规定的申报评价标准、第七条规定的申报评审相关政策。
(二)教授申报条件
任现职以来满足以下条件中任意一条者,可以申报教授。
1.高层次的奖项
(1)获得国家科技成果奖(限排序前5名),或全国美展奖(优秀奖及以上,限排序前2名),或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限排序前3名,二等奖限排序前2名,三等奖限排序第1名),或国家专利奖优秀奖及以上(限排序第1名)。
(2)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限排序第1名),或省级社科奖一等奖(限排序第1名),或省级美展银奖及以上(限排序第1名),或体育类教师带队参加国家级赛事获冠军的主教练。
(3)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不限排名)或二等奖(限前5名);荣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限排序第1名)。
(4)荣获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省级)分小组一等奖。
(5)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纳入“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范围的国家级竞赛一等奖1项。
2.高级别的项目
(1)获批以下国家级项目1项。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含子课题)、国家重大专项(含子课题)、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含子课题)、基地和人才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地区和其它1年期项目等除外)、国家社科基金(含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专项,不包含青年项目)、国家艺术基金(青年项目除外)、国家社科后期资助项目。或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教育部现代产业学院项目、教育部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
(2)获批以下国家级项目2项。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包括青年、地区和其它1年期项目等)、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国家艺术基金青年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后期资助项目。
(3)作为专业或专业建设负责人,获国家级一流专业立项。
(4)作为课程负责人,获国家级一流课程认定。
(三)副教授申报条件
任现职以来满足以下条件中任意一条者,可以申报副教授。
1.高层次的奖项
(1)国家科技成果奖、全国美展奖提名奖及以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均不限排名。
(2)省级科技奖二等奖及以上(限排序第1名)、省级社科奖二等奖及以上(限排序第1名)、省级美展铜奖及以上(限排序第1名),或体育类教师带队参加国家级赛事获前三名的主教练、省级赛事获冠军的主教练。
(3)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不限排名)或二等奖(限排序前5名);荣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限排序前3名)或二等奖(限排序第1名)。
(4)荣获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省级)分小组二等奖。
(5)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纳入“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范围的国家级竞赛二等奖2项,或指导学生获得“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湖北省金奖1项。
2.高级别的项目
(1)获批以下国家级项目1项。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包括青年、地区和其它1年期项目等)、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国家艺术基金青年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后期资助项目。
(2)作为课程负责人,获省级一流课程认定。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填写职称评审材料(具体见《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并向所在二级单位职评工作小组报名。
(二)单位推荐
二级单位职评工作小组根据本规定对申报人员的条件和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公示,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推荐至校职改办(设在人事处)。
(三)学校审核
校职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审核二级单位提交的申报人员材料,对拟提交评议的申报人员的申请表、综合材料一览表和支撑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提交学校职改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
(四)学术委员会评议
学校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进行现场述职答辩,述职内容包括符合申报条件情况及本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业绩成果,时间5分钟/人。学术委员会根据申报人员的理论与业务知识、专业技术能力和业绩成果投票表决是否同意申报人员进入校评委会评审。赞成票不少于与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为通过。
(五)校高评委会评审
经学校审定并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员进入校高评委会评审。校高评委会对绿色通道申报人员评审实行三个单列,即单设指标、单列标准、单独评审,对同时符合学校职称申报教学科研条件的申报人员予以倾斜。
四、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中所有业绩成果的署名单位须为武汉纺织大学。
(二)申报人员成果计算时间以上一级职称评审当年材料受理截止时间起至2021年9月30日止。
(三)绿色通道申报人员同一职称级别至多可申请一次,允许申报人员在成功申报副高级职称后再次申报正高级职称。
(四)本通知由校职改办(设在人事处)负责解释。
武汉纺织大学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