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和管理工作,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关于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针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结合国家重点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审组织机构
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由研究院领导班子、平台负责人、硕士研究生导师代表及研究生代表组成,负责本院有关研究生奖学金的初评、汇总、报审等工作。
二、评定范围与条件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中国籍在校硕士研究生(休学、退学、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参评研究生奖学金)。
参加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的研究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德育分):
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理论,思想品德优良;
2. 学习勤奋,所修课程成绩优良;
3. 积极投身科学技术研究,开拓创新,成绩突出;
4. 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和集体活动,富有团队协作精神;
5. 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平台安排,严格遵守教学科研秩序,不无故缺勤,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6. 档案已经调入学校;
7. 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报到和注册,诚实守信,履行缴费义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
1. 上一学年度受到校级及以上党、团或行政处分;
2. 经查实有学术不端行为;
3. 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4. 恶意欠缴学费者(本年度已成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者除外);
5. 在提交的申请资料中,提供不实信息或隐瞒不利信息者;
6. 考试作弊或学位课程成绩有不及格的研究生;
7. 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评审办法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方案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国家奖学金评定由研究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按照各平台人数分配名额,综合考虑各申请人材料,集体讨论确定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选及其排序。
评选要求和依据:
1. 符合学校所要求的基本条件,且学位课平均成绩应达到 80 分
(含)以上;
2. 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具体计分方式按照评分制细则中的创新能力部分单独算分,分数不封顶,计算时间段为研究生入学以来至国家奖学金评选前。当前学历期间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当年再次申请国家奖学金,其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3. 强调高水平科研成果和突破性学术贡献。
(二)科研创新能力(计算不封顶)
1.发表论文:
(1)SCI检索中科院分区大区一区(TOP期刊):50分/篇;
(2)SCI检索中科院分区大区一区:40分/篇;
(3)SCI检索中科院分区大区二区:30分/篇;
(4)SCI检索中科院分区大区三区:20分/篇;
(5)SCI检索中科院分区大区四区:10分/篇;
(6)其它SCI检索(除一、二、三、四区以外): 8分/篇;
(7)EI收录:8分/篇;
(8)中文核心:5分/篇;
(10)国际会议论文:4分/篇;
(11)国内会议论文:2分/篇(会议论文超过2篇不另外计分);
(12)普通论文:2分/篇。
说明:(1)TOP期刊:重点参考中科院1区且为自然指数目录期刊(参见当年最新自然指数目录),主要包括Science/Nature/Cell三大刊及其子刊,Advanced Materials,Advanced Functional Materials,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Chemical Society,AngewandteChemieInternational Edition,ACS Nano, Nano Letters等等(未详细列出的TOP期刊需经教授委员会认定)
(2)只认定第1作者或导师为第1作者、学生为第2作者的文章有效(导师名单以在国家重点实验室内备案为准);
(3)共同一作只认定排名第1的作者,或导师排名第1、学生排名第2;
(4)所有论文都必须以武汉纺织大学为第一单位;
(5)学术论文发表的认定须提供录用通知书或刊物复印件,原件备查。
2.专利:
(1)发明专利授权20分;
(2)实用新型授权5分;
(3)专利受理2分(仅出具受理通知书并明确排名有效,最高不超过10分);
(4)获批与研究内容相关的软件著作权4分/篇(出具证书并明确排名,最高不超过20分);
说明:(1)只认定排名第1或导师第1、学生第2(导师要在国家重点实验室备案)
(2)所有专利都必须以武汉纺织大学为第一专利权单位;
(3)专利授权必须提供授权证书,专利受理必须提供受理通知书和公开专利首页。
(三)科研获奖(计算100分封顶,占总分10%)
1.比赛获奖 (计算公式:级别×作者排名)
(1)国家级≤30分/项
获奖等级 | 国A | 国B | 国C |
一等奖 | 30 | 20 | 16 |
二等奖 | 20 | 16 | 14 |
三等奖 | 16 | 14 | 12 |
注:获奖等级为特等奖则在一等奖基础上加5分,仅限国家级竞赛获奖。
(2)省级≤10分/项
获奖等级 | 省A | 省B | 省C |
一等奖 | 15 | 13 | 11 |
二等奖 | 13 | 11 | 9 |
三等奖 | 11 | 9 | 7 |
(3)校级≤5分/项(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说明:(1)作者排名:第一100%;第二80%;第三50%;第四20%;
(2)所有项目均须提供获奖证明才给予加分;
(3)竞赛认定以学校公布的最新《研究生学科竞赛奖励目录》为准,表内未涵盖的奖项由国家重点实验室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讨论认定;
(4)软件类获奖必须与自身研究领域紧密相关,参照科研获奖计分。
2.科研项目:
(1)国家级:40分/项;
(2)省级:30分/项;
(3)市级:20分/项;
(4)校(企业)级:10分/项(项目经费以1万元为100%,得10分;8000元为80%,得8分,以此类推;1万元以上酌情加分);
说明:(1)仅主持项目有效,排名第2及以后均不计分;
(2)科研项目以立项文件为准。
四、注意事项
1. 创新能力考核主要体现对研究生科研能力的考核,包括发表科研论文、出版专著、科研获奖及专利和课外科技活动获奖等。英语四、六级和计算机二级不作为创新能力加分项进行算分。
2. 综合表现是指研究生参加的学校、学院及平台组织的各项课外活动(包括研究生学术活动、党团活动、实践活动)等,研究生干部、支部委员等根据工作业绩应予一定的体现。
3. 导师仅指在研究院导师双选表上备案的第一导师或第二导师。
4. 其它未尽事宜,由技术研究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5.学业奖学金材料提交时间区间为:研究生入学—2024年9月27日
附件1:
竞赛等级认定表
序号 | 竞赛项目 | 主办方 | 级别 |
1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团中央、教育部、全国科协、全国学联 | 国家级 |
2 |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 团中央、教育部、全国科协、全国学联 | 国家级 |
3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 | 国家级 |
4 | 中国高校纺织品设计大赛 | 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学会 | 国家级 |
5 | 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恒逸基金”优秀学术论文 | 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 国家级 |
6 | “溢达杯”全国创新创意设计大赛 | 溢达集团 | 省级 |
7 | 湖北省大学生文化创意大赛 | 省文化厅、教育厅、旅游局 | 省级 |
8 | 湖北省大学生科技科研成果奖 | 湖北省教育厅 | 省级 |
(表内未涵盖的奖项以教授委员会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