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指南》相关要求,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就该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请申报本项目的人员仔细阅读《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2800),并于2024年3月28日下午16:00前将《武汉纺织大学教职工国(境)内外访学研修申请表》(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申报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人员汇总表》(附件2)及正式邀请函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后电子版发送到人事处邮箱rsc@wtu.edu.cn,签字盖章纸质版提交至行政楼315办公室。
2.符合条件并经学校审核通过人员,请于2024年4月10日-16日前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和信息填报,并于2024年4月16日下午16:00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行政楼315办公室。
二、注意事项
1.请申报人员在申报时务必取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正式邀请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函应明确如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2)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
(3)留学期限: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
(4)工作语言:赴非英语国家,邀请信中应明确留学期间的工作语言,如工作语言为英语,英语达到国家公派合格标准即可;
(5)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6)资金资助情况;
(7)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2.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留学资格均有时间限制,有效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在申请时提交的邀请函,其规定的出国时间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否则将视为无效邀请函,无法参加相关评审。申报人员一旦获批,请务必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出国,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如确实无法成行,须至少在留学资格失效前1个月提交放弃留学资格申请,获得批准后,2年内不得申请任何公派出国项目。如未提交放弃留学资格申请,则5年内无法申请任何公派出国项目。
联系人:张颖
联系电话:59367479
纺大公派出国留学咨询交流QQ群号:246966836
附件:
1.《武汉纺织大学教职工国(境)内外访学研修申请表》
2.《武汉纺织大学申报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人员汇总表》
人事处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