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时间:2024-01-10  信息来源:   作者:于涛  点击率:

关于做好2023年校内分配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2023年是学校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奋发之年,全体教职工为共同缔造“美好纺大”团结拼搏。为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稳步提升教职工收入水平,让师生获得感更多、幸福感更强的目标,进一步发挥薪酬分配的导向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学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根据《武汉纺织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武纺大〔2013〕16号)等文件精神,经202419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了2023年校内分配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拨标准

  (一)奖励性绩效核拨分值标准

  1.工作绩效中按教学工作量核拨标准:65元/标准课时。

2.工作绩效中的科研工作绩效,按照《武汉纺织大学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武纺大科[20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由二级单位按规定进行二次分配。

3.工作绩效中按分值核拨的分值A:按35元/分确定。

  4.工作绩效中按实验人学时核拨的系数I、系数K:按2022年标准确定。

  5.贡献绩效中按人员结构积分核拨分值B:2000元/分确定。

  (二)部分单项奖励标准

  1.单位目标考核绩效

  单位目标考核绩效分为目标考核基础绩效和目标考核贡献绩效两部分。

  目标考核基础绩效标准为:2个月的国家工资(含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统一保留,下同)加3个月的基础性绩效之和,由学校直接发放。

  目标考核贡献绩效标准为:单位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分别按每人2个月国家工资加5000元之和、1.8个月国家工资加3500元之和的标准核拨,获得单项奖在考核结果良好的基础上每人另增拨1000元,由二级单位进行二次分配。

   2. 专项奖励绩效核拨标准

教学奖励由教务处根据《武汉纺织大学本科专业建设及课程建设奖励办法》等规定核算确定二级单位核拨总额,科研奖励由科发院根据《武汉纺织大学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武纺大科[2023]7号)《武汉纺织大学二级院部(平台)科研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武纺大科[2023]8号)等文件核算确定二级单位核拨总额。

3.退休人员统筹待遇

根据《武汉纺织大学退休教职工统筹待遇发放办法》(武纺大人[2023]1号)文件要求,退休人员统筹待遇按照上一年度12月养老金2.5倍的标准发放。从202312月起我校退休“中人”待遇逐步在省社保中心发放,养老金的标准按照省社保中心发放的金额确定。

  二、分配程序

  (一)核算数据(20241月10日前)

  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按照《武汉纺织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武纺大〔2013〕16号)等文件要求核算各项数据,经分管(联系)校领导签字后交人事处复核、汇总,作为核拨依据。

  (二)核准划拨(20241月13日前)

  人事处将各项核拨数据报校内分配审核领导小组核准后,由财务处划拨至各单位奖励性绩效账户。

  (三)分配备案(20241月17日前)

  各二级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本单位分配方案,报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后,进行二次分配。同时,将分配方案报人事处备案,分配明细报人事处复核、汇总。

  (四)审核发放(20241月19日前)

  各二级单位将分配明细报人事处复核、汇总后,报学校校内分配审核领导小组核准后,下达财务处打卡发放。

  三、发放方式

  (一)单位目标考核绩效的发放方式。在职职工单位目标考核基础绩效,由人事处直接发放;目标考核贡献绩效由人事处核拨到二级单位进行二次分配,统一在第13次工资中发放。退休职工20237月前退休的按在职职工标准发放一半,2023年7月及以后退休的按在职职工标准全额发放,目标考核基础绩效,由人事处直接发放,目标考核贡献绩效由人事处核拨到二级单位进行二次分配发放。

(二)退休人员统筹待遇的发放方式。退休职工统筹待遇在20241月一次性发放。其中20237月前退休职工按全额发放,2023年7月及以后退休职工按一半发放。

  (三)个人年度考核优秀奖标准及发放方式。个人年度考核优秀奖标准为1500元/人。其中1000元由人事处根据考核结果直接发放,500元由二级单位在单位目标考核绩效中予以考虑。

  (四)教师系列“双肩挑”人员补贴标准。执行教师系列分配的“双肩挑”人员,管理岗位补贴标准按正处1500元/月,副处1300元/月执行。

  (五)专项奖励绩效核拨及发放方式。教学奖励、科研奖励和非教学单位突出贡献绩效等专项绩效核拨,由教务处、科技处和人事处等职能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批后,人事处核拨到二级单位进行二次分配发放。

(六)2024年绩效预发标准。2024年绩效工资发放,按照2023年的标准预发,年底核算。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校内分配工作是关系学校和谐稳定的大事,涉及到教职工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要加强对分配工作的领导,要以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为基础,以年度考核为依据,坚持按劳分配、优劳优酬,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科学制定二次分配方案,确保分配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程序,规范实施。各二级单位要科学制定分配方案、严格分配程序,分配方案要经过规定的民主程序,并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审定,并在二级单位内部公示,报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核同意后执行;同时,要严格执行关于管理人员绩效工资最高与最低限额的控制比例,做到程序到位、规范公开。

  (三)统筹安排,按时推进。各二级单位要严格按照核拨分配程序规定的时间节点,统筹安排好工作进度,按时完成分配工作,为人事处复核、汇总和财务处打卡预留时间, 确保教职工第13次工资按时顺利到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武汉纺织大学

                                         20241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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