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校内各单位、全校师生:
为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挺膺担当、砥砺奋斗,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团省委通知要求,现就第27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2023年湖北青年五四奖章校内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业绩或在重大事件、重点工程以及相关领域中作出杰出贡献,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对青年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青年典型和青年集体。
(一)第27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条件
个人: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2.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3.获得过省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省级及以上荣誉。4.年龄为14至35周岁(1988年5月1日—2009年4月30日出生)的中国公民,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集体:1.在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2.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占集体总人数60%以上。
(二)2023年湖北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条件
个人: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2.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3.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4.年龄为14至35周岁(1988年5月1日—2009年4月30日出生)、在湖北工作或学习(含驻外机构和工程项目等)的优秀青年,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集体:1.在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2.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占集体总人数60%以上。
(未推报至全国参评“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的推荐人自动参与省级评选。)
二、评选程序
1.坚持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学院团委(相关单位)动员、审核、汇总并报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后,推荐1名个人或1个集体。
2.校团委对参评个人及集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初评,产生候选人。
3.校团委组织评委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报经学校党委同意产生最终推荐人选。
4.校团委对推荐人选予以公示。
三、材料提交
请符合条件、有意报名的师生于2月5日前将个人/集体申报表(附件1)、个人/集体信息汇总表(附件2)交学院团委(相关单位)汇总。
学院团委(相关单位)审核并报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后于2月6日上午12:00前将上述材料报校团委。详细事迹材料(附件3)可暂时不填,待学校研究后,再通知准备正式申报材料及履行有关报批手续。
学院团委(相关单位)要严把推荐人选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党风廉政、师德师风、个人作风等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联系。
联系人:校团委 李舒
联系电话:15607100258
电子信箱:tw@wtu.edu.cn
附件:1.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湖北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2.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湖北青年五四奖章人选信息汇总表
3.事迹材料(样例)
共青团武汉纺织大学委员会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