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时间:2023-12-14  信息来源:   作者:潘恒  点击率:

关于组织申报省教育厅2023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

校内有关二级单位: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鄂教科函〔2023〕8号)相关要求,现就我校申报2023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科研项目”和“创新团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研项目

科研项目分为青年人才项目、重点项目和指导性项目。申报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研究方向为自然科学领域研究;二是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四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五是各高校应鼓励教师积极与企业开展联合研究,所申报项目应有40%以上面向解决企业技术难题。除以上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青年人才项目。鼓励面向学术发展前沿,在交叉、边缘和新兴学科领域进行探索。支持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的科研选题,重在培养优秀青年学术骨干。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资助额度不低于4万元。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

2.重点项目。选题应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对学科发展具有推动作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资助额度不低于8万元。原则上项目申请人主持过国家级青年及以上项目。

3.指导性项目。主要面向自筹经费的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科技创新服务发展项目。设立高校服务黄石高质量发展专项,不纳入高校申报限额。项目应聚焦黄石市区域和优势产业发展,通过与头部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联合攻关、技术服务和成果转化组织实施。项目类型为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资助额度不低于8万元。

(二)创新团队

申报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创新团队应是具有创新能力或创新潜力的研究群体,研究方向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研究内容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集成、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研究等,创新团队应以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包括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双一流”建设学科、重点学科等为依托。除以上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创新团队负责人应为本校全职中青年教师,近3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计划项目,治学严谨,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原则上项目申请人主持过国家级面上及以上项目优先考虑。

2.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含负责人)为5人左右,核心成员要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平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最大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创新团队优先支持。

3.创新团队应是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关心的科学问题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防止“临时组队”、“简单拼凑”参加申报。

4.现任省教育厅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不作为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申报,已获得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创新群体项目或其他同类项目的团队不参与申报。

二、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教育厅项目(含所有类别项目)。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参与人同一年度申请项数不超过2项。

3.申请人往年已获得省教育厅同类别项目不超过1次(含1次)。

4.本年度已经申报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不再推荐省教育厅项目。

5.优先支持尚未承担过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项目的优秀青年教师申报,正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和创新团队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参与申报。

三、申报评审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原则,校内有关单位按照上述申报条件的相关规定,在个人申报、院系推荐的基础上,每个单位向学校限制推荐创新团队1项、重点项目1-2项目、青年项目5项。拥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上年度科研考核优秀的单位,可增加科研项目1项。

(一)申请

1.申请方式:

教师登录学校信息门户→可用应用→科研申报评审→申报项目→按类别根据提交申请书。

2.申请时间:

2023年12月18日下午16:00前截止

(二)学院评审推荐

各学院(含平台)按照要求组织评审,提交学院排序汇总表。推荐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上午12:00前。

(三)学部评审

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科发院将具体名额下发至各学部(另行通知),由各学部组织评审推荐,推荐名额不得超过科发院下发总名额。学部组织专家评审,评审专家应具有高级职称,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良好的学术声誉。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平台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由学校正式行文向省教育厅申报。确定向湖北省教育厅推荐的名单,学部需对每份申报书提出书面推荐意见、评审专家签字、学院盖章。

申报青年人才项目,评审后若未获得推荐,学校将从青年人才项目自愿转指导性项目中,择优推荐为指导性项目(需在申请时上传青年人才项目自愿转指导性项目承诺书,见附件)

(四)被推荐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

被推荐人在“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简称“云平台”,网址:http://ust.e21.edu.cn)完成《项目申请书》填报,涉及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签名、单位盖章的内容应在签名和盖章后扫描上传。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杰燕

联系电话:027-59367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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