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时间:2022-05-12  信息来源:   作者:  点击率:

关于组织申报湖北省教育厅2022年度科研项目和创新团队的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精神(鄂教科函〔2022〕2号),现就申报湖北省教育厅2022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科研项目”和“创新团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研项目

申报科研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我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二是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四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

科研项目分为资助性项目和指导性项目。资助性项目分为青年人才项目和重点项目。指导性项目经费由学校自筹。

1.青年人才项目鼓励跟踪学术发展前沿,在交叉、边缘和新兴学科领域进行探索。支持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的科研选题,重在培养优秀青年学术骨干。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青年人才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2万元、软科学类1万元。

2.重点项目选题应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对学科发展具有推动作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4万元,软科学类2万元。

3.指导性项目主要面向自筹经费的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应不超过45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创新团队

申报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创新团队应是具有创新能力或创新潜力的研究群体,研究方向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我校学科发展规划,研究内容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集成、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研究等,创新团队应以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包括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双一流”建设学科、重点学科等为依托。

1.创新团队负责人应为本校全职中青年教师,近3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计划项目,或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研究,治学严谨,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2.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含负责人)为5人左右,核心成员要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平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最大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创新团队优先支持。

3.创新团队应是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关心的科学问题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对简单拼凑的“团队”不予支持。

4.现任省教育厅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不得作为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申报,已获得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创新群体项目或其他同类项目的团队不得申报。

省级财政预算单位申报的创新团队可申请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

二、限项申请规定

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教育厅项目(含所有类别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参与人同一年度申请项数不超过2项。申请人往年已获得省教育厅同类别项目不超过1次(含1次)。

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原则,校内有关单位按照上述申报条件的相关规定,在个人申报、院系推荐的基础上,每个单位向学校限制推荐创新团队1项、重点项目1-2项目、青年项目5项。拥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上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单位,可增加科研项目1项。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切实对申报书质量进行把关,对每份申报书提出书面推荐意见、签字盖章,于2022年5月23日16:00前提交科发院,逾期不予受理。

三、有关申报要求

1.严格申报纪律。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不按规定公开组织申报,评审不规范、不公正,不按时提交各类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减少项目指标或取消本年度申报指标等处理。

2.加强项目审查。各单位应优先安排尚未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省教育厅)项目的优秀青年教师申报。正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和创新团队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有关结题要求。截止目前,尚有省教育厅未结题项目的学院,需督促相关教师在2022年5月19日之前完成结题,未按照规定时间结题,减少相应学院本年度推荐指标。

四、校内申报流程

(一)申请

1.申请方式:

教师登录学校信息门户→可用应用→科研申报评审→申报项目→按类别根据提交申请书。

2.申请时间:

2022年5月19日下午16:00前截止

(二)学院评审推荐

各学院(含平台)按照要求组织评审,每个单位限推荐创新团队1项、重点项目1-2项目、青年项目5项。

推荐截止时间:2022年5月23日下午16:00前

(三)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向湖北省教育厅推荐的名单。

申报青年人才项目,评审后若未获得推荐,学校将从青年人才项目自愿转指导性项目中,择优推荐为指导性项目(需在申请时上传青年人才项目自愿转指导性项目承诺书,见附件7)。

(四)被推荐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

被推荐人在“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简称“云平台”,网址:http://ust.e21.edu.cn)完成《项目申请书》填报,涉及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签名、单位盖章的内容应在签名和盖章后扫描上传。

联系人:许超;电话:027-59367471

附件:

1.《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

2.《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青年人才项目申请书》

3.《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计划指导性项目申请书》

4.《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申请书》

5.《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专家评审意见表》

6.《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汇总表》

7.《青年人才项目自愿转指导性项目承诺书》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2年5月12日

  • 附件【附件1-7.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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