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及实验室相关管理制度要求,现将本实验室2025年度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处置等关键环节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一)废物类别与特性
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涉及以下类别:
1. 实验室废液:包括废酸、废碱、有机废液等,具有腐蚀性、毒性或反应性。
2. 实验室废固:如废活性炭、废试剂瓶、含重金属滤渣等,部分具有毒性或易燃性。
3. 特殊废弃物:如放射性同位素实验产生的废源、含二噁英的焚烧残渣等,需专项管理。
(二)产生量统计
2025年度实验室累计产生危险废物总量为1.844吨,其中:
· 废液:1.194吨(占比64.7%),主要包括废酸(0.086吨)、废碱(未单独统计)、有机废液(0.7223千克)及其他混合废液。
· 废固:0.65千克(占比35.3%),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废试剂瓶(0.449吨)及含金属滤渣等。
三、危险废物贮存管理
(一)贮存设施标准
实验室严格执行依托单位武汉纺织大学及实验室制定的废弃物安全管理办法,建有符合规范的废弃物暂存设施。不同类别的废弃物按照相容性和可处置原则进行分类收集、分区域存放,避免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存放。贮存区域设置有危险废物警示标识,具备必要的防水、防盗、防渗漏等“三防”措施,并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等安防设施。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均张贴有危险废弃物标签,标明废弃物的名称、主要成分与特性、产生单位、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建立了完整的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及处置情况。
(二)安全措施
1. 双人双锁管理:贮存间实行双人双锁制度,非授权人员禁止进入。
2. 应急物资配备:贮存间配置灭火器、吸附棉、防毒面具等应急物资,定期检查维护。
3. 定期巡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每月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渗漏、异味等问题。
四、危险废物处置情况
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全部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依托单位武汉纺织大学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威立雅环境服务(湖北)有限公司为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服务商,合同期内危险废物处置最高限价为4500元/吨。处置单位具备HW49类(900-041-49、900-047-49)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执行电子联单制度,全过程可追溯、可核查。
上年度(2025年度)实验室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单位处置总量约25吨,处置方式为无害化焚烧、物化处理及安全填埋等,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
五、危险废物减量化措施及管理责任
实验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纺织新材料与先进加工全国重点实验室实际,制定了实验室废弃物安全管理办法,明确实验室废弃物管理的体制、职责与工作流程。实验室指定专人负责废弃物管理工作,对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填写废弃物“校内转移单”并留存备查。进入实验室开展科研的各类人员均须经过废弃物收集、处置的相关培训,掌握相关知识和要求。
在减量化方面,实验室采取以下措施:(1)优化实验方案设计,从源头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2)严格化学品采购、领用和退库管理,避免过量采购和试剂过期;(3)鼓励低毒低害试剂替代高毒高害试剂;(4)规范实验操作流程,减少废液产生量。
六、总结与展望
2025年度,纺织新材料与先进加工全国重点实验室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强化过程监管及提升应急能力,实现了危险废物100%安全处置,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未来,实验室将持续优化危废管理流程,探索废物减量与资源化新技术,为纺织行业绿色发展提供示范。
公示期限:2026年4月11日—2026年4月25日
联系单位:纺织新材料与先进加工全国重点实验室
联系地址:武汉纺织大学阳光校区建全科学中心
联系电话:027-5936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