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暑期将至,为方便暑假期间研究生能更好地学习、生活、开展科研,为做好研究生暑期管理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针对2021和2022级在校研究生,有导师科研任务仅能在校完成,在学生本人自愿的前提下,经由导师提出申请,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可办理暑期留校住宿手续。
2.针对2023级研究生新生,确有必要需提前在暑期进校参与导师科研任务的,在学生本人自愿的前提下,经由导师提出申请,培养单位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核(由于暑期能提供的空余宿舍有限,需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方能提前进校住宿)。
二、申请流程
1.准备留校的研究生与导师协商一致后,由导师提出申请,于6月20日之前填写《研究生假期留校申请表》连同学生签署的《研究生假期留校承诺书》交至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对本单位研究生的留校申请进行审核,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院章,并填报《XX学院2023年暑期留校研究生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25日下班之前统一交到研工部(阳光校区行政楼304办公室,严老师),逾期不再受理。
三、注意事项
1.做好暑期留校学生的动态日报工作。暑期有研究生留校的培养单位每天需安排老师值班,同时指定一名留校研究生作为学生负责人,值班名单报研工部。各培养单位要做好暑期留校住宿学生的日常数据报送和管理工作,教育督促学生经常向家长和导师汇报情况。
2.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各培养单位要在暑期放假前召集留校研究生集中召开安全教育会,加强暑期安全教育、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规定,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关心关注暑期留校学生身心健康,做好日常管理,加强寝室、实验室等安全用电教育。
党委研工部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