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时间:2025-10-03  信息来源:纺织新材料与先进加工全国重点实验室   作者:黄鹤  点击率:

转发《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严格落实博士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全面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5〕82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本年度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1、本次采集博士生范围:2025年9月30日前入学的博士生。

2、本次采集博士导师范围:于统计时期内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全部博士生导师(含未实际指导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外籍导师及兼职导师),应与本年度全国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数据中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退休、去世、调离的导师且名下没有学生的,不需要采集。

二、统计时间节点:是指统计数据的调查截止时间(2025年9月1日)。

三、统计时期:对于博士生导师基本信息,是指统计数据的调查区间时间(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对于博士生导师科研项目、科研论文、科研获奖、专利授予等情况,是指自然年度(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四、相关工作提示:

1、请认真阅读附件1《2025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按照文件要求填写附件2中的七张表格(包括1《基表_教博基1001_博士导师信息》、2《基表_教博基1002_博士生信息》、3《基表_教博基1003_未分配导师博士生信息》、4《基表_教博基1003_科研项目情况》、5《基表_教博基1005_科研论文情况》、6《基表_教博基1006_科研获奖情况》、7《基表_教博基1007_专利授权情况》)中的相关信息。

注意:7张表格为必填表,学校将最终以系统方式上报,为避免上报出错,请务必按照“2025年全国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规范填报附件表格中均有示例行,可作为填写参考。切勿改动模板,以免造成上报不成功。

2、由于上级单位对本次采集工作的时间要求非常紧迫,请各培养单位及时联系博士生导师个人填报/补充(名单见附件3)各培养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汇总,并按要求调好格式,在10月17日(周五)前,将汇总完毕的七张表格总的压缩包命名为“院(系)+博导信息填报汇总”,纺织科学与工程学科发送至邮箱1007790166@qq.com,设计学学科发送至邮箱574865909@qq.com。

,发送时请删除示例行。按照上级单位保密要求,请用邮件传递信息,不要使用社交软件发送。

五、注意事项

1、本次采集对象为目前学校正式聘任所有的博士生导师,名下暂时没有博士生的导师也须采集。(名单见附件3)

2、导师处于退休、去世、调离状态,但名下仍有博士生的情况,仍须采集。

3、导师担任党政职务栏,只填写在我校担任职务的情况。

4、对于博士生情况,不采集留学生信息。

5、对于暂未分配指导教师的博士生,填写附件3《基表_教博基1003_未分配导师博士生信息》,按《2025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要求填写未分配导师原因。

6、附件4《基表_教博基1003_科研项目情况》、附件5《基表_教博基1005_科研论文情况》、附件6《基表_教博基1006_科研获奖情况》、附件7《基表_教博基1007_专利授权情况》的统计时期均为上一个自然年度(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填写时请注意科研项目情况表中填写省部级及以上纵向项目和所有横向项目。科研论文表中“ISSN”字段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专利授权情况不采集软件著作权信息。

7、如对采集项有其他疑问,可以查看附件4《2025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系统-问题汇总》。

本次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是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意义重大采集信息将进入国家公共数据库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指派专人负责,认真阅读本通知及附件文件,保证数据采集质量,务必按时完成数据汇总上报工作。各培养单位的填报完成情况和填报质量将纳入年度招生计划安排统筹考虑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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