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时间:2025-11-27  信息来源:纺织新材料与先进加工全国重点实验室   作者:人事处  点击率:

转发《关于开展辅导员管理职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落实辅导员实行专业技术职称、行政管理职级“双线晋升”的政策,拓宽辅导员晋升渠道,根据《武汉纺织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武纺党发[2021]55号)、《武汉纺织大学七、八级职员管理办法》(武纺大人〔2018〕44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辅导员管理职级晋升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符合学校管理岗相关任职条件的在编在岗一线专职辅导员。

二、认定条件

按照《武汉纺织大学七、八级职员管理办法》(武纺大人〔2018〕44号)中规定的七级职员(管理七级非领导职务)、八级职员晋升资格条件执行,具体见附件1。

三、认定程序


工作流程

时间安排

发布通知

20251126

网站公布

个人申请

2025123日前

对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具体见附件1)

认定初审

20251210日前

学工部、研工部考察业绩、初审建议

复审

20251212日前

人事处复审

审定公示

20251219日前

学校审定、网上公示

学校发文

20261230日前

学校发文


四、学校认定

学校审定、认定辅导员管理职级名单

五、相关事宜

1.本次申报岗位时,有关年限计算截止到20251031日。

2.辅导员管理职级的认定,只涉及管理岗位任职资格,不改变所聘岗位类别,工资待遇不变,管理职级认定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3.因工作需要,今后辅导员转聘到管理岗的,按学校转岗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参考认定的管理职级聘用。

4.申请人员分别填写附件2和附件3,并于12316: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附件2纸质版交学工部汇总,附件3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交人事处,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380610462@qq.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汪老师  027-59367480

附:1.武汉纺织大学七、八级职员任职资格(节选)

  2.武汉纺织大学辅导员管理职级认定表

3.干部任免审批表


                                  人事处

                                  20251126




武汉纺织大学: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    联系电话:027-59367810

华中科技大学: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联系电话:027-59367824

航宇救生装备有限公司:中国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新华路29号    联系电话:0710-310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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