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武汉纺织大学全国重点实验室陈嵘教授团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根据《武汉纺织大学合同制聘用人员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修订)》(武纺大人[2023]8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5年度合同制聘用人员(科研助理)2-3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综合素养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服务热情,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团队精神;
2.具有应用化学或化学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7年1月1日后出生);
4.熟悉原位拉曼、原位红外、XRD、BET、EPR及常见波谱和色谱分析原理及操作;
5.具有半导体及光电催化、有机合成等相关背景或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未达到法定就业年龄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处于执行期内的人员;
4.尚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安排
(一)应聘报名
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15日12:00。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武汉纺织大学合同制聘用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报名登记表》以“姓名+应聘科研助理”发送至邮箱15612722157@163.com。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学校根据岗位要求审查筛选应聘者的毕业院校、学历学位、专业方向、年龄等,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5年7月1日前取得。
团队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审查,电话通知通过初评者进行面试(未通过初评者不再另行通知),择优聘用。
(三)考核及心理测试
考核安排另行通知。考核结束后,应聘人员应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作为确定拟聘人员的参考依据。
(四)用人单位考察
考察人选的综合素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招人员。
(五)体检
学校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将电话另行通知。身心健康检查出现不合格的情形,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健康检查合格的,报学校审定后,在武汉纺织大学省部共建纺织新材料与先进加工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网站“招聘信息”栏另行公布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出现不合符录用条件的情形的,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补录公示。
(七)办理审批和入职
拟招人员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报批材料,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入职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新进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内其工资与待遇按照《武汉纺织大学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发放实施细则(修订)》(武纺大人[2023]9号)执行。
2.凡与武汉纺织大学教职员工有直系、三代以内旁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中逐一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与应聘者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3.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已入职人员,解除合同,予以清退。
4.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并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联系人:白老师
联系方式:15612722157,15612722157@163.com
纺织新材料与先进加工全国重点实验室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