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时间:2024-03-29  信息来源:   作者:张朋龙  点击率:

关于开展2023年度武汉纺织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 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团组织、校内有关单位:

2023年,在学校党委和团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学校共青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融入“美好纺大”建设大局,忠诚履职、实干作为,在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参与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依据学校党委制定的《武汉纺织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办法》规定,为了激励广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师生比学赶超、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类别

武汉纺织大学青年五四奖章,“青春力量•感动纺大”大学生榜样人物,武汉纺织大学五四红旗团委、武汉纺织大学先进团委,武汉纺织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武汉纺织大学先进团支部,武汉纺织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武汉纺织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武汉纺织大学青年文明号,武汉纺织大学青年岗位能手(标兵),武汉纺织大学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武汉纺织大学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武汉纺织大学阳光好青年。

二、评优条件

详见《武汉纺织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办法》(节选)(附件1)

三、评优名额

详见《2023年度武汉纺织大学共青团 “五四评优”名额分配表》(附件2)

四、申报流程

分类申报:符合评优条件的集体和个人按类别填写《武汉纺织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各类优秀申请表》(附件3),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上交给对应推荐单位。

)审核推荐:推荐单位按照评优条件,组织初评,择优产生向校团委推报的集体和个人。推报集体和个人不得突破本单位推报名额,并要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同级党组织(主管部门)审定后向校团委呈报。

)学校审核:校团委组织评审、公示,按程序报学校党委审定后发文予以表彰、推介。

五、工作要求

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五四评优”工作,将评优工作与团员教育评议等基础工作紧密结合,认真指导相关集体和个人按照要求及时完成申报,形成鲜明的大抓基层工作导向。要结合日常工作学习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

要公平、公开、公正地做好本单位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推选工作,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程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拟申报集体和个人进行深入了解和审核推荐。要加强受表彰对象受表彰后的日常考察,建立健全荣誉退出机制,通过原评审渠道形成工作闭环。

请各单位于3月2516:00前将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报校团委大学生活动中心106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至团委邮箱tw@wtu.edu.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人:张朋龙(老师)、孙雅婷(学生)

联系电话:18064069608、13994308826


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办法(节选)

2.2023年度武汉纺织大学共青团 “五四评优”名额分配表

3.武汉纺织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各类优秀申请表




共青团武汉纺织大学委员会

2024年3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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