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时间:2023-06-09  信息来源:   作者:  点击率:

关于开展武汉纺织大学第四轮全员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聘用制度改革,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学校的核心竞争力,根据《关于湖北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鄂人社发〔2009〕14号)和《武汉纺织大学教职工岗位聘期考核暂行办法(试行)》(武纺大〔2014〕1号)、《<武汉纺织大学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武纺大〔2010〕5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总量控制、按需设岗、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动态考核”的聘用要求,紧紧围绕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立足于各类人员现状,以科学设置各类各级岗位为基础,以激发各类人员活力为目的,实现“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薪酬能升能降”的人事改革目标,打造一支能够干事创业、充满活力的教职工队伍,为加快建设美好纺大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以人为本。发挥学校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关心职工的职业发展,激发职工活力,确保聘用工作圆满完成。

(二)坚持考聘结合,按需设岗。考核结果与聘用相结合,把第三轮聘期考核结果作为第四轮岗位聘用的重要参考。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科学设置各类岗位等级和职数,因事设岗。

(三)坚持竞争择优,公平公正。所有岗位必须严格按照任职资格条件规定的标准竞争上岗。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认可的人员选拔到相应重要岗位,资源确保向做出实绩的人员倾斜。把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四)坚持依法办事,民主集中。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按照学校文件和工作方案规定的程序开展聘用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坚持正确的聘用导向,充分发挥二级单位党组织和党政联席会议在岗位聘用中的作用。

(五)坚持统筹设计,分类推进。学校负责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人事处负责专业技术岗位二、三级人员的选聘,组织部负责管理岗位五、六级及科级干部的选聘,二级单位负责按权限分类推进落实。

三、实施范围和聘期

(一)学校实行全员聘期制,本方案实施范围为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和管理人员,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岗位聘用管理中涉及学校各级领导岗位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省管干部由上级部门任命)。

(二)第四轮岗位聘用的聘期为4年,自2023年6月1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止。

四、岗位等级

我校目前岗位设置分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管理岗位三类,各岗位等级具体如下:

(一)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专业技术一级至四级岗位为正高级(教授)岗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非教师)最高等级为专业技术四级;专业技术五级至七级岗位为副高级(副教授)岗位,专业技术八级至十级岗位为中级(讲师)岗位;专业技术十一至十二级岗位为初级(助教)岗位;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为员级岗位。

(二)工勤技能岗位分为4个等级。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和初级工,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二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三)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现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主任科员)、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科员和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国家事业单位三至十级职员岗位。

五、岗位设置

学校以改革发展需要,按照湖北省人社厅和学校有关规定确定不同类型岗位职数、级别,科学设定各二级单位各类人员岗位设岗数。

(一)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和专业技术岗位(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包括专任教师岗位和专职辅导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非教师)主要包括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图书档案、出版编辑、卫生技术、会计(审计)和幼儿园教师等专业技术岗位。实行设岗数总量控制,岗位指标打通使用。所有岗位聘用,必须严格按照任职资格条件规定的标准,竞争上岗。机关“双肩挑”人员在教学单位参加聘用时,不占教学单位设岗数。

1.专业技术二、三、四级岗位

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由湖北省人社厅核准职数。聘用工作在省人社厅的领导和指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2.专业技术五、六、七级岗位

教学单位专业技术五、六、七级岗按照现聘在相应岗位的职工数3:3:4设定,非教学单位专业技术五、六、七级岗按照2:4:4设定。

3.专业技术八、九、十级岗位

专业技术八、九、十级岗按照现聘在相应岗位的职工数3:4:3设定。

4.专业技术十一、十二级岗位

专业技术十一、十二级岗均按照现聘在相应岗位的职工数5:5设定。

(二)工勤技能岗位

本次聘用按岗位聘用现状确定设岗数。

(三)管理岗位

1.管理三、四级岗位(省管干部)由上级部门设置和任命。

2.管理五级、六级和科级干部岗位设置和聘用,由组织部具体负责执行。

3.其他管理岗位的设置和聘用,由人事处负责执行。

六、任职条件和资格

按照《武汉纺织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办法》(武纺大〔2010〕53号)、《<武汉纺织大学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及相关系列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意见的通知》(武纺大人〔2014〕7号)规定的任职条件执行。

(一)基本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祖国,热爱人民。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备从事高等教育所要求的相关资格。

4.身心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能力、技能和身体条件。

上一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可续聘本岗位或在竞聘高一级岗位时优先聘用;考核结果为称职的人员,可保留或晋升所聘岗位等级;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人员,在本轮岗位聘用中,只能申请低于现聘岗位级别(或同一级岗位最低级别)的岗位;上一聘期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人员, 或出现严重事故,对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本次须降级参加聘用。

(二)任职资格

学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不同类型、不同等级岗位的实际情况,参照现行的党政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要求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管理的有关规定,分别制定了《武汉纺织大学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工勤技能岗位任职资格》(附件2)。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规定的任职资格,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各类各级岗位的基本聘用条件,原则上不得低于学校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七、工作安排

第四轮全员聘用工作在第三轮聘期考核的基础上进行,聘用工作从2023年6月上旬启动,至2023年9月底完成,总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6月9日-6月13日)

学校对第四轮全员岗位聘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发布通知,公布工作方案,提出工作要求。

各二级单位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职工代表组成的岗位考核与聘用小组,不少于5人;教学单位岗位考核与聘用小组由院长(主任)、书记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系(教研室)主任、教授(教师)代表等组成。二级单位岗位考核与聘用小组的主要职责是:(1)组织制定本单位聘用工作方案;(2)组织制定本单位各类各级人员的具体聘用条件和岗位职责;(3)组织实施本单位岗位聘用工作;(4)负责受聘于本单位各类各级人员的年度及聘期考核工作;(5)负责本单位岗位聘用相关的其它工作。

各二级单位于6月13前将本单位岗位考核与聘用小组成员名单和聘用工作方案报人事处备案后,组织实施。

(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6月9日-6月27日)

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的选聘工作,由学校根据湖北省人社厅的安排组织;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聘用,由学校授权二级单位严格按照任职资格条件和聘用程序组织。

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人员的聘用,按以下步骤进行:

1.定岗定责(6月9日-6月13日)

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设岗情况和本单位实际及岗位的不同性质,结合《武汉纺织大学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位职责》(附件3)、《武汉纺织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实验室)岗位职责》(附件4),按照《武汉纺织大学二级单位岗位说明书(参考模板)》(附件5)的格式制定本单位各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其中科研工作相关指标的设定可参考《武汉纺织大学教师聘期科研工作考核指标》(武纺大[2018]39号),岗位职责任务不得低于学校的有关规定。

2.个人申请(6月14日-6月16日)

个人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武汉纺织大学第四轮全员岗位聘用岗位申请表》(附件6),申请相关岗位。

3.评审聘用(6月17日-6月24日)

二级单位岗位考核与聘用小组按照“竞争择优,民主公开”的原则,严格任职资格条件和聘用程序,灵活采用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业绩展示等多种方式确定聘用人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本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4.结果公示(6月25日-6月27日)

各二级单位公示本单位评审聘用结果,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三)工勤技能岗位聘用(6月9日-6月27日)

1.定岗定责(6月9日-6月13日)

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设岗情况和本单位实际,按照《武汉纺织大学二级单位岗位说明书(参考模板)》(附件5)的格式制定本单位各级工勤技能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岗位职责任务不得低于学校的有关规定。

2.个人申请(6月14日-6月16日)

个人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武汉纺织大学第四轮全员岗位聘用岗位申请表》(附件6),申请相关岗位。

3.组织聘用(6月17日-6月24日)

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核定设岗数,将本单位工勤人员聘用到相应岗位。

4.结果公示(6月25日-6月27日)

各二级单位公示本单位聘用结果,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四)管理岗位聘用

管理五级、六级和科级干部的聘用工作,按组织部相关安排进行,其他管理人员由人事处负责聘用。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设岗情况和本单位实际及岗位的不同性质,按照《武汉纺织大学二级单位岗位说明书(参考模板)》(附件5)的格式制定本单位管理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岗位职责任务不得低于学校的有关规定,汇总后交人事处备案。

各二级单位于6月28前将《第四轮全员岗位聘用二级单位聘用岗位情况汇总表》(附件7)和《武汉纺织大学第四轮全员岗位聘用岗位申请表》(附件6)报送人事处(行政楼317办公室)(电子版发至rslz@wtu.edu.cn)。

(五)学校审核(9月)

人事处将各二级单位报送的《第四轮全员岗位聘用二级单位聘用岗位情况汇总表》汇总后,提交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六)签订聘用合同(9月)

学校下文公布聘用结果,委托各二级单位与教职工签订个性化的聘用合同。

八、聘用合同与考核

(一)所有受聘人员须签订相应的聘用合同。学校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聘期合同应明确聘期工作职责、目标任务,附上个性化的《武汉纺织大学二级单位岗位说明书》(格式见附件5)。专业技术岗位应对聘期科研成果、重大项目、岗位创新能力和团队建设水平提出明确要求。已签订的在合同服务期内的聘用合同仍然有效。

各二级单位于9月30日前将本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其中个性化的《武汉纺织大学二级单位岗位说明书》(格式见附件5)作为聘用合同的必备附件需贴在聘用合同最后一页)统一报送人事处(行政楼317办公室),一并提交个性化的《武汉纺织大学二级单位岗位说明书》扫描版至rslz@wtu.edu.cn邮箱。受聘人员合同签订期限为聘期内因岗位、职称(职务)、所在院部等发生变动的,按变动后的情况签订《武汉纺织大学聘用合同变更书》(见附件8),同时提交每个岗位的岗位说明书。

(二)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主要对个人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聘期考核重点考核岗位职责和岗位任务的总体完成情况。上级部门负责对三、四级管理岗位进行考核,组织部负责对管理五、六级和科级干部进行考核,其他人员的考核由人事处负责统筹安排、所在二级单位负责具体落实。

(三)各类各级人员的续聘或解聘按合同执行。受聘人员必须在聘期内认真履行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其履职情况将作为续聘或解聘的重要依据。

九、相关政策

(一)学校严格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除学校明确的“双肩挑”人员和原保留待遇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按所聘岗位兑现待遇,岗变薪变。

(二)部分管理五级、六级人员(包括组织员)工资待遇,按照《武汉纺织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干部任期换届方案》(武纺大党发〔2018〕2号)和《中共武汉纺织大学委员会组织员管理办法》(武纺大党发〔2022〕28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因工作需要岗位发生变动的或专业技术职务的调整,可不受聘期限制,在变动后签订《武汉纺织大学聘用合同变更书》,并从下月起兑现相应待遇。

(四)实行回避制度。岗位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五)本次岗位聘用,有关任职资格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23年5月31日。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本次岗位聘用工作是学校进一步深化用人制度改革,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聘用工作,二级单位岗位考核与聘用小组负责本单位聘用工作。各二级单位要确保将方案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坚持“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工作理念,组织开展好聘用工作。

(二)科学设岗,合同管理。各二级单位要按照学校设岗要求,认真研究、科学设计岗位职责,做到一人一岗,一岗一责,岗责相符。要将岗位职责及目标任务明确至聘用合同中,将聘用合同作为聘期考核的主要依据,严格合同管理。

(三)严格标准,严肃纪律。各二级单位在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守工作程序,严格聘用标准,不得降低岗位任职资格条件;严明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做好信息公开和人选公示。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确保岗位聘用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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