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和《武汉纺织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武纺大人[2018]2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聘任合同约定,学校将开展高层次人才及学术保护期教师、年薪制教师专项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与学校签订各类高层次人才岗位聘任合同的人员,具体如下:
(一)高层次人才考核对象
1.年度考核:2022年度在聘的高层次人才;
2.中期考核:2022年度聘期期中的高层次人才(合同聘期满两年及以上,未参加中期考核人才);
3.聘期考核:2022年度聘期期满的高层次人才。
(二)两年学术保护期考核对象
1.两年期满考核: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来校工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享受两年学术保护期的教师。
2.一年期满考核: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来校工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享受一年学术保护期的教师。
(三)年薪制考核对象
1.年度考核: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来校工作,工作时间满1年,享受年薪制的教师。
(详见附件1:具体名单将逐一发送相关单位)
二、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聘任合同中聘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师德师风情况、教学工作、科研工作、人才培养工作、学科建设工作、其他约定的工作内容。
三、考核等次
(一)高层次人才专项考核等次
1.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2.中期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3.聘期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二)学术保护期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三)年薪制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四、考核标准
考核坚持以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际业绩和贡献、尊重差异、分类分级实施的原则,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地进行考核评议。考核主要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合同约定各项工作任务基本无进展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较好的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考核结果为“合格”。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的,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代表性成果突出,考核结果为“优秀”。
五、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考核对象围绕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填写相应考核一览表和汇总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提交所在二级院部。
2.二级院部述职考评:二级院部对被考核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个人PPT述职,由教授委员会进行评议,拟定考核等次,经二级院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并公示3个工作日,填报考核结果汇总表,提交人才办。
3.学校考核:在个人总结、二级院部考核的基础上,学校人才办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开展综合考核评议。
(1)高层次人才年度考核,一年学术保护期考核,年薪制年度考核:直接审定学院考核结果;
(2)高层次人才中期考核,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两年学术保护期考核:在编在岗人员采取PPT述职答辩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时间安排
3月8日前,请各二级院部将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人事处315室,电子版发送至rsc@wtu.edu.cn,工作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人事处。
联系人:谈鹏 丁英英
电 话:027-59367478 Email:rsc@wtu.edu.cn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二级院部要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考核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及时把学校关于考核工作的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参与考核人员,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氛围,督促考核对象提前做好材料准备,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通过考核树立正确的导向,营造良好的学术生态。
(二)压实责任。各二级院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当主体责任,确保考核工作的规范性。参与考核人员要如实填报个人成果,各二级院部要严格材料审核和考评要求,健全公示制度,坚持“分级分工、逐级负责”的材料审核制,坚决执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
(三)精心组织。各二级院部要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严格把握各阶段时间节点,对照合同任务认真组织开展考核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开口子,降低考核标准,确保考核工作客观公正、按时完成。
附件:
1.2022年度考核人员名单
(具体名单将逐一发送相关单位)
2.武汉纺织大学2022年度考核材料一览表(考核人员填写)
3.武汉纺织大学2022年度考核汇总表(考核人员填写)
4.武汉纺织大学2022年度学院考核结果汇总表(院部填写)
人事处(院士办)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