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时间:2023-12-05  信息来源:   作者:  点击率:

关于做好2023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级单位: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学校“国内一流学科”重点学科建设的关键之年。为全面做好学校2023年的考核工作,经学校研究,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2023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情况如下:

  长:田辉玉  徐卫林

  员:黄国辅  罗锦银  程碧海  姜明华    

            李华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发展规划处和人事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党委组织部、发展规划处、人事处分别负责干部考核、二级单位考核、教职工考核。

二、考核原则

2023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综合评定和民主公开的原则,充分体现学校“申博”和“一流学科建设”等核心办学要素的提质要求,以及审核评估等重点工作,以2023年目标管理任务书和2023年度工作计划为考核依据,全面考核各二级单位、教职工任务完成情况,以及中层干部履职尽责情况。

三、组织实施

2023年度重要工作考核,按照学校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党委组织部、发展规划处、人事处等部门牵头实施的方式推进。

(一)关于中层领导班子、干部以及专职组织员考核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度专职组织员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分管相关工作的校领导负责指导,具体考核方案见附件1、2。

(二)关于二级单位考核工作。按照《武汉纺织大学2023年度二级单位考核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由发展规划处负责组织实施,分管相关工作的校领导负责指导,具体考核方案见附件3。

(三)关于教职工考核工作。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职工师德师风专项考核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武汉纺织大学2023年度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分管相关工作的校领导负责指导,具体考核方案见附件4、5。

四、时间安排

(一)提交总结报告202312月15日前,各二级单位向发展规划处提交2023年度单位自评报告。12月15日前,中层干部向党委组织部提交述职述廉报告,并在校园网公示公开有关材料。

(二)完成教职工考核202312月25日前,各二级单位完成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在编教职工的《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武汉纺织大学2023年度教职工个人考核结果统计表》和《武汉纺织大学2023年度教职工个人考核结果汇总表》报人事处。

(三)开展述职测评202312月29日前,完成二级院部院长(主任),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专职组织员述职评议,职能部门、直属附属单位(含外经贸学院)负责人述职述廉和单位考核述职测评等工作。其中二级院部院长(主任)在本单位教职工大会上开展述职测评工作,职能部门、直属附属单位(含外经贸学院)负责人述职述廉和单位考核述职测评合并进行。以上述职测评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四)开展二级院(部)考核202312月27日前,完成二级院部的党建工作、本科教学工作、研究生教育与国际合作、科研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学生工作、财务与资产管理、招生就业工作等八个考核小组的考核工作。学术生态建设工作年度考核也同步进行。

(五)完成单位考核202312月30日前,完成二级单位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工作。

(六)审定考核结果20241月9日前,相关责任部门将二级单位、中层干部以及教职工考核等次建议报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并将审定后的二级单位和中层干部考核结果在校园网公示。

五、考核要求

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对照考核方案和要求认真做好准备,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一)突出从严从实。坚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指示精神和中央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进一步统筹安排考核工作,优化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法,不搞繁琐哲学,提升考核工作质效。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指标,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聚焦“申博”、“一流学科建设”、“审核评估”等学校发展的重点核心指标和年度重点工作;注重量化,定性定量结合,既要看年初目标的达成率,也要看与去年比的进步率,还要看与同行比的进位率;考出差异、考出区分度,通过考核要有所收获、有所触动、有所行动。重点了解工作措施落实和目标完成情况,主要以工作的现实成效和结果为评价标准,以工作的实际成果评判工作优劣,不简单搞“清单式”检查,不随意要求填表报数、报材料,不简单以有无资料台账、工作记录、领导批示等作为考核评价标准。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考核小组成员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道正派、严守纪律,自觉遵守改进作风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工作中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进行严肃处理、严格问责。

各单位要在年度考核工作基础上,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积极思考2024年度的工作目标与任务,努力为共同缔造“美好纺大”和实现“十四五”发展目标不懈奋斗。

附件:

1.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

2.关于做好2023年度专职组织员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

3.武汉纺织大学2023年度二级单位考核实施办法

4.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职工师德师风专项考核工作的通知

5.关于开展武汉纺织大学2023年度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武汉纺织大学

202312月4

 

武汉纺织大学纺织新材料及先进加工技术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 邮编:430200

联系方式:02759367810    邮箱:fzxcljgjs@w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