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时间:2024-06-11  信息来源:   作者:于涛  点击率:

省部共建纺织新材料与先进加工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4年度开放课题申请通知

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为充分发挥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创新中心和人才高地的引领作用,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促进开放共享、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提高区域创新能力和行业发展水平,省部共建纺织新材料与先进加工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特设立开放课题,诚邀国内外研究人员积极申报。现将2024年开放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1. 主要资助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产业部门中有固定岗位的校外科技工作者,要求申请人在师德师风、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等方面无任何不良记录。

2. 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技术职称(含副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优先资助具有良好研究基础和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骨干。

3. 为保障项目顺利进行,要求申请人联合本实验室固定人员申报,组成团队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开放课题获批立项后,申请人为本实验室流动科研人员。

4. 申请人每年度只能申报1项开放课题。对承担有本实验室开放课题尚未结题的申请人,本次不再受理申报;每年度本实验室固定人员作为合作者申报的开放课题数量不得超过2项。

二、资助范围

1. 开放课题应围绕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通过纺织与材料、化工、机电、计算机、数学、物理、生物等多学科交叉融合,聚焦纺织品加工理论与方法、功能与智能纤维及其纺织品、纺织加工装备与信息化等领域,开展原创性基础研究、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和颠覆性技术创新。拟资助范围主要包括:多功能与智能化纤维、医疗大健康纺织材料、碳中和用纺织新材料、纤维成型与纺纱技术、织物绿色印染与整理、柔性可穿戴与智能化、纺织品加工与先进制造等方向。

2. 面向本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设置“经纬未来”专项课题,优先支持35岁及以下的青年教师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卡脖子”技术问题,重点开展纺织在航空、航天、军事、医学、大健康、高端装备等领域的创新研究,助力提升纺织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地位。

3. 对前期资助项目已经按时结题,且获评优秀的部分项目,申请人可以申请一年期滚动支持,继续产出高水平成果。

三、资助计划

1. 2024年度开放课题进行分类立项,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经纬未来”专项。其中,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8~10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4~6万元,“经纬未来”专项资助金额为5万元。

2. 开放课题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填写:2024年9月至2026年8月。

四、申请评审

1. 申请人根据本实验室开放课题的资助范围,填写“省部共建纺织新材料与先进加工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见附件),申请材料不得包含任何涉密内容。

2. 开放课题申请的受理日期:2024年6月11日,截止日期:2024年8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3. 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在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三份)上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本实验室(地址见后),同时将电子版申请书发送至电子邮箱(fzxcljgjs@wtu.edu.cn),文档命名为“申请人姓名-依托单位名称-2024开放基金”。

4. 实验室将本着“公平竞争、科学评审、择优支持”的原则,经实验室进行形式审查、专家组评审,并由实验室主任审定,择优立项。评审结果将及时在本实验室的网页上公示,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五、考核指标

1. 符合实验室研究方向和开放课题指南,取得创新性成果。项目完成后须提交结题报告、项目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进行验收。

2. 项目结题以发表研究论文为主要标准。论文责任作者(第一或通讯作者)完成单位必须有本实验室标注,要求发表高水平论文(原则上影响因子≥15)不少于1篇,且本实验室合作教师应为论文责任作者之一。部分课题因所属领域或研究方向特殊,可向本实验室提出书面申请,允许项目以成果报告结合发明专利、行业标准、新产品等形式结题。

3. 学术成果发表于NatureScienceCell及子刊的项目,本实验室将予以滚动支持或额外奖励。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需要提前3个月向重点实验室提出延期申请。对无故不按时结题的项目,将在网上公示结题不合格评价,并取消开放课题的申报资格。

4. 论文责任作者机构署名之一应为“省部共建纺织新材料与先进加工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英文名称:State Key Laboratory of New Textile Materials and Advanced Processing Technologies),另需明确标注“省部共建纺织新材料与先进加工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课题号×××”(英文名称:Supported by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New Textile Materials and Advanced Processing Technologies,No. ×××)。

六、经费管理

开放课题立项后,经费将分两次拨至申请人所在单位。依托单位应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省部共建纺织新材料与先进加工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负责监督申请人按照申请书内容和合同任务书开展工作,合理使用项目经费。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于涛(国重副主任)

联系电话:180 7101 6626

电子邮箱:fzxcljgjs@wtu.edu.cn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武汉纺织大学阳光校区崇真楼北楼B3033室(邮编430200)

省部共建纺织新材料与先进加工技术

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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