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省部共建纺织新材料与先进加工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发展,促进国内外学术合作和交流,扩大国家重点实验室作为学术交流和科学研究中心的作用,提高所在领域的学术研究水平,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暂行管理办法》及实验室发展规划,重点实验室设立开放课题,诚邀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研究人员进行申请,鼓励与本实验室人员联合申报。实验室将本着“公平竞争、科学评审、择优支持”的原则,经形式审查,专家组初审,重点实验室教授委员会评议,重点实验室主任办公会或学术委员会审定,择优立项。
现将2023年开放课题指南公布如下:
一、开放课题资助研究方向
1.碳中和用纤维新材料
2.纺织结构材料功能化
3.织物绿色印染与整理
4.纤维成型与纺纱技术
5.柔性可穿戴与智能化
6.纺织品智造与信息化
二、开放课题资助原则
1.开放课题主要资助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产业部门中有固定职位的校外科研人员,优先支持40岁以下中青年学者作为开放课题负责人申报。
2.面向本实验室内3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和新引进人员,自主设置“经纬未来”专项开放课题,重点支持开展纤维新材料、纺织新技术领域的原创性研究。
3.校外申请人要求以本实验室的某一科研团队为依托,受到资助后与依托团队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鼓励学科交叉及与本实验室方向优势互补的研究课题;
4.项目负责人同期只能牵头申报1项开放课题。
三、资助额度及期限
开放基金课题资助额度为4~10万/项,研究期限为1~2年。
四、开放课题的申请程序
1.申请人根据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填写“省部共建纺织新材料与先进加工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见附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3.申请人将纸质档《申请书》(一式两份)于2023年6月16日前报送至本重点实验室,同时将电子档《申请书》发送至电子邮箱fzxcljgjs@wtu.edu.cn,格式为姓名+2023年开放基金+项目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五、考核指标
1.符合实验室研究方向和开放课题指南,取得创新性成果。项目完成后须提交结题报告、项目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进行验收。
2.项目结题以发表学术论文为主要标准。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完成单位必须有重点实验室标注,发表高水平论文(影响因子≥15)不少于1篇,国家重点实验室合作教师应为论文责任作者(第一或通讯作者)之一;对于发表Nature、Science、Cell及其子刊的标志性成果,进行额外奖励。
3.重点实验室单位标注为“省部共建纺织新材料与先进加工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英文名称:Supported by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New Textile Materials and Advanced Processing Technologies)。另须明确标注“省部共建纺织新材料与先进加工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课题号XXX”(英文名称:Supported by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New Textile Materials and Advanced Processing Technologies,No. XXX)。
六、项目经费管理
1.相关经费管理根据国家科技部和各个学校的管理要求报销和使用,主要用于该项目研究所需的材料费、测试费、差旅费等。
2.在结题期限内达不到结题要求的,所拨付经费全部予以退回。
七、鼓励以前年度开放基金提前结题
2021年度、2022年度开放课题基金项目,如满足项目结题要求的,鼓励提前结题。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27-59367810
电子邮箱:fzxcljgjs@wtu.edu.cn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武汉纺织大学阳光校区崇真楼北楼B3033室,邮编430200。
附件:
1、省部共建纺织新材料与先进加工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
2、省部共建纺织新材料与先进加工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结题报告
省部共建纺织新材料与先进加工技术
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