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时间:2021-07-02  信息来源:   作者:  点击率:

关于做好2021年暑期相关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统筹做好暑期前后学校疫情防控及各项工作,确保学校安全有序运行,现将2021年暑期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暑期时间安排

1.放假时间

本科生放假时间:课程及考试结束至8月27日;

研究生放假时间:7月10日-8月27日;

教职工放假时间:7月10日-8月26日。教师在完成网上学生成绩登录、考试质量分析和领取下学期教学任务后可开始休假。

2.开学时间

学生报到时间:在校生8月28-29日(周六、周日),具体根据培养单位安排分批返校;8月30日(周一)正式上课。新生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教职工报到时间:8月27日(周五)。

二、暑假前工作安排及要求

1.教学工作。任课教师完成考试课、考查课的评卷任务后,最迟于7月12日前完成学生成绩网上登录工作;教务处会同各二级院部安排好新学期课程表并发放给任课教师;各二级院部根据教务处要求组织18级、19级和20级本科生网上选课。(教务处牵头,各二级院部落实)

2.安全稳定工作。各二级单位放假前要组织开展责任区的全面安全检查、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卫处、资产处、后勤保障处要在7月8日前组织一次全校安全大检查。暑假期间需用办公室、实验室和活动场所的单位,须在7月8日前将计划报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及相关职能部门。(保卫处、资产处、后勤保障处牵头,各二级单位落实)

3.留校学生统计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动态掌握学生在校、离校状态,允许部分确有学习、科研任务需要的,并至少完成第1针疫苗接种的学生暑期留校。7月5日前将留校本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情况分别报学工处、研究生处,后勤保障处协助相关部门统筹安排暑假期间学生住宿和管理。(学工处、研究生处牵头,各二级学院落实)

4.招生就业工作。做好招生宣传后续相关工作,继续为考生及家长提供招生咨询服务。做好2021届未就业毕业生统计服务工作,扎实开展就业反馈、就业核查和改派工作。(招生就业处、研究生处牵头)

5.档案归档和学生档案寄送工作。各单位放假前应整理好本单位2020年的各类档案,7月5日前将档案移交学校档案馆。各二级院部按照规定做好学生档案整理和移交工作。7月11日前,档案馆完成学生档案的寄送工作。(档案馆牵头)

三、暑期期间工作安排及要求

1.疫情防控工作。各二级单位要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压实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健康状况和行程安排,按时报送统计数据。保卫处、后勤保障处要联合社区持续做好学校辖属区域管理。暑假期间做到“三减少、三加强”,即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途风险,加强个人防护、加强社区防控、加强外防输入。组织或承办50人以上的线下会议、活动,需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提前至少一周向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师生应储备适量防疫物品,还未完成新冠疫苗接种的师生要积极就近到社区接种。(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各二级单位落实)

2.校园出入管理。暑假期间,学校严格校园管理,落实“四必”要求(口罩必戴、体温必测、身份必问、信息必录)。师生凭“纺大畅行码”进出校园,校外人员非必要不进校。对确须进入校园的来访人员,经严格报批程序,做好“纺大畅行码”授权、信息登记、体温检测等工作,并查看通信行程卡。申请获批留校的学生假期外出实行审批制,由学生本人在“纺大畅行码”中提出外出申请,所在学院审批,学生申请外出不得离开武汉,如离汉不得返校;未获批留校学生假期不得提前返校。(保卫处牵头,各二级单位落实)

3.离汉报备审批。教职工假期离开武汉,须提前向所在单位申请,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并做好外出教职工行程、健康监管工作。中层干部外出要履行报备手续(中层正职离汉,应按要求向主要校领导报告,中层副职离汉应向所在单位负责人及分管联系校领导报告,并提前在OA中申请报备)。(学校办公室牵头,各二级单位落实)

4.招生就业工作。招生就业处组织做好2021年招生录取和通知书寄送工作,做好毕业生的改派工作;各学院充分利用暑期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开展毕业生跟踪及调查工作,摸清毕业生实际工作单位、新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慰问典型基层就业毕业生。(招生就业处、研究生处牵头,各二级学院落实)

5.科研工作。全体教师和科研人员要充分利用好暑期,潜心从事科学研究,认真完成科研任务,取得创新成果。各学院组织好暑期校企、校地产学研事宜,动员和组织教师深入企业、农村、社区、政府走访调研,了解社会需求,积极推广科技成果,努力承接各类科研项目。(科技处牵头,各二级院部落实)

6.基建、维修、资产采购与实验室建设工作。基建处、资产处、后勤保障处、采招中心及相关学院,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校领导协调会精神,妥善安排、保质保量完成暑期维修、基建及资产采购项目,按照工作进展情况,倒排工期,做好督促、检查落实工作。 (基建处、资产处、后勤保障处、采招中心牵头,各相关单位落实)

7.留校学生的管理与服务。各培养单位加强留校学生安全教育,强化宿舍安全管理,排除各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和行程安排,按时做好数据统计报送工作。各培养单位所属学生未全部离校前,严格落实每日坐班值班制度,每日向学工处、研究生处报送留校学生情况。各培养单位要充分利用自有资源,后勤保障处开放部分教室,为学生提供学习场所。(学工处、研究生处、后勤保障处牵头,各二级学院落实)

8.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校团委统筹安排好各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做好实践学生的疫情防控及安全教育工作。(团委牵头)

9.图书与信息保障工作。图书馆安排好暑期图书借阅工作,统筹安排学生自习场所(具体安排详见图书馆门前公告)。信息技术中心做好各校区多媒体教室设备维修和保养工作,保障暑期各校区校园网络安全运行。(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牵头)

10.后勤保障工作。后勤保障处安排好暑假期间饮食、交通、水电、物业、邮政等工作,保障学校暑假期间平稳有序运转;做好校内临时医学隔离点的终末清洁消杀工作。(后勤保障处牵头)

11.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要认真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健全应急处置预案,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各二级单位要做好暑期值班安排,实行轮休制,提前做好本单位45周岁以下男性教职工暑期休假安排,根据防汛工作要求,及时安排人员参加防汛工作。(保卫处牵头,各二级单位落实)

12.假期值班工作。暑期学校实行24小时总值班加二级单位值班制度。24小时总值班白班值班电话:59367511(地点:阳光校区行政楼604室,值班时间:8:00-16:30),夜班值班电话:59367838(地点:阳光校区保卫处一楼值班室,值班时间:16:30-次日8:00)。保卫处校园110实行24小时值班(内线:7110)。

学校办公室、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学工处、研究生处安排专人坐班值班。各学生培养单位(含本科生、研究生)所属学生未全部离校前,严格落实每日坐班值班制度。坐班值班时间8:00-16:30。

全校各二级单位须安排人员暑期值班,值班人员名单、值班地点、联系方式于7月6日前报学校办公室综合科(邮箱:xxb@wtu.edu.cn),值班人员及联系方式应在本单位网站首页公布,各单位做好坐班值班或电话值班考勤,电话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离开武汉。(学校办公室牵头,各二级单位落实)

四、开学准备工作安排及要求

1.开学准备工作。8月28日,学校领导将组织相关单位分赴各校区开展开学前教学设备、设施、环境、后勤保障等综合检查,确保开学初正常教学秩序。(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各二级单位配合)

2.开学前的后勤保障。要保障好开学前的班车运行、食堂伙食供应、水电供应等方面的工作;开学前组织一次全校爱国卫生运动,对各校区进行整体清洁消杀。(后勤保障处牵头)

3.教师教学准备情况检查。8月28日,各学院检查任课教师的教案、教学进度表等教学准备情况,所有学生必须按照任课教师的要求在开学前两周准备好指定教材。(教务处牵头,各二级院部落实)

4.教职工报到统计。8月28日16:00前,各单位将教职工报到情况报送学校人事处,学校将各单位报到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人事处牵头,各二级单位落实)

5.学生报到注册。各学院在8月28日学生到校后,及时做好学生报到注册工作,并将学生报到情况分别报学工处和研究生处,学工处、研究生处汇总于8月30日10:00前报学校办公室。(学工处、研究生处牵头,各二级学院落实)

6.新生入学准备工作。学校办公室负责制定新生入学工作方案,学工处、研究生处负责制定本科生、研究生迎新工作方案,武装部负责制定新生军训方案,新生入学教育方案由学工处负责、教务处协助,各学院负责制定本单位的新生入学方案。请相关单位开学前将方案交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牵头,学工处、研究生处、保卫处、教务处、招就处、后勤保障处落实)

附件:暑假期间相关单位值班安排

学校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

武汉纺织大学纺织新材料及先进加工技术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 邮编:430200

联系方式:02759367810    邮箱:fzxcljgjs@w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