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时间:2021-04-26  信息来源:   作者:  点击率:

关于组织推荐2021纺织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纺织工程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进一步提高纺织科技工作者在各自学科与专业领域的科研创新和成果推广与转化的积极性,中国纺织工程学会联合青岛百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在2021年开展中国纺织工程学会学术奖子奖项“百草纤维”纺织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奖的评选工作(以下简称“成果转化贡献奖”),在全国范围内发现并表彰为纺织科技成果转化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与奖项设置

参评对象为在纺织及其相关领域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普及与推广、或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并在科研第一线工作的纺织科技工作者。

奖项设置为:奖金2万元/人,获奖人5-6名。奖金为税前金额。

二、评审

(一)初审推荐:成果转化贡献奖实行推荐申报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同一候选人不得多渠道重复推荐申报。各推荐单位应严格按照《纺织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奖评选条例(试行)》(见附件1)做好材料的申报、推荐工作。

(二)专家评审: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组织评审专家对各地推荐材料进行评审,评委会由来自权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优秀企业的专家组成。

(三)公示公告:通过评审的获奖名单将在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网站www.ctes.com.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将上报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理事会审议。

经理事会审议通过的候选人,公告为“2021纺织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奖”获奖人。

三、表彰

在2021全国纺织科技成果转化与合作大会上对获得“成果转化贡献奖”的获奖人颁奖,行业主流媒体将对获奖人员进行跟踪采访和报道。

四、资料报送与截止时间

(一)截止日期2021年6月10日,以快递邮寄时间为准。

(二)参评候选人应按要求填写《2021纺织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奖推荐表》(见附件2)。

(三)推荐表中要求另附证明材料的项目,均需提供复印件作为支撑材料,无证明材料的不计入审评打分项。要求盖章的内容(十、十一项),应在初审后办理完成。

(四)报送材料:由推荐单位统一向中国纺织工程学会提交推荐汇总名单1份,推荐表纸质版1份,附件材料纸质版1份,推荐表电子版1份,上述资料需在截止日期前提供。(请登陆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网站www.ctes.com.cn下载“2021纺织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奖推荐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雪飞

联系电话:010-65017776/18601232298

Email:fanxuefei@ctic.org.cn

邮寄地址:北京朝阳区延静里中街3号主楼中国纺织工程学会(100025)

附件:1.纺织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奖评选条例

2.2021纺织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奖推荐表

中国纺织工程学会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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